关于公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通知
各单位(部门):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经各部门、各单位申报,学校确定了相山、滨湖校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,现予公布(详见附件)。
各重点部位的责任单位、责任人和管理人要按照《淮北师范大学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校行字〔2018〕97号)要求,认真履行职责,严格落实防火巡查制度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,杜绝责任事故发生。
本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公布后,若各单位责任单位、责任人和管理人发生变更,或新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,请及时书面告知保卫处消防科(学院办公楼113室,联系电话3805401)。
保卫处
2021年12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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