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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转发:淮北市森林禁火令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4-26 09:18:42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当前,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,为认真贯彻国家、省领导重要批示、指示精神,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,保障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、《森林防火条例》和《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特发布我市森林禁火令。

一、禁火时间: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止。

二、禁火区域:全市所有林区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区域。

三、在禁火期、禁火区内,禁止下列行为:

(一)严禁吸烟、丢烟头、野炊、明火照明、烧火取暖;

(二)严禁炼山、烧田埂(坎)地边、烧疫木、烧秸秆、烧灰积肥、烧杂草、烧垃圾、烧荒开垦、点烧隔离带;

(三)严禁烧纸钱、烧香点烛、燃放烟花爆竹,推动移风易俗、文明祭扫;

(四)严禁未经批准,擅自在林区进行带火作业和爆破作业;

(五)严禁放飞孔明灯。

(六)严禁在林区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周边存放可燃物。

(七)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。

四、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构成违法的,由相关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森林防火条例》和《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》等给予主要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五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,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应急管理部门、林业部门、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。森林火警电话110、119。

淮北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

2020年3月25日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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